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Office Action),指出申请文件存在的问题,最常见的是"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答复质量直接决定授权与否。
发明第一次审查意见答复期限为 4 个月(可请求延期 2 个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初步审查中的通知书答复期限通常为 2 个月(可延期 1 个月)。逾期未答复视为撤回申请。
① 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② 确定区别技术特征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③ 判断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技术启示。专业答复围绕三步法展开,逻辑严密、有理有据。
必要时将说明书中的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以缩小保护范围、克服缺陷,同时通过从属权利要求保留扩展空间,做到"能授权、又有保护价值"。
核心代理人发明结案授权率 72.4%,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数据来自公开专利数据库,经得起查验。
答复人员具备对应技术领域背景,能读懂发明本质,也能把技术语言转化为法律论证。
全流程节点管理系统,答复期限、缴费期限提前提醒,杜绝因流程疏漏导致的专利申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