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填报8月26日—9月8日|覆盖科技研发、产业转型、消费提质、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五大领域|须提交专利或软著佐证且无知识产权纠纷|按甬政办发〔2025〕35号“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资金支持。
核心信息速览
- 申报截止: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9月8日
- 支持方式:本通知不设定额现金补贴;列入年度标杆场景且符合导向的项目,按甬政办发〔2025〕35号规定和“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资金支持
- 申报方向:科技研发、产业转型、消费提质、民生服务、社会治理
- 关键门槛:无知识产权纠纷,须提供专利或软著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佐证材料
- 申报入口: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project,浙里办企业账号登录)
申报条件
- 出资方与主体资格:申报企业须为人工智能场景建设出资方,在宁波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项目时间与状态:申报项目应在宁波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为2025年1月1日后新建项目,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并运营。
- 项目质量:须具有创新性、行业示范性和可复制可推广性,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 数量限制:同一家申报主体及关联单位原则上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人工智能标杆场景项目。
典型标杆场景方向(参考):科技研发方向包括AI for Science、智能实验平台、研发知识图谱等;产业转型方向包括智能质检、预测性维护、柔性排产、具身智能产线等。上述场景的核心技术通常以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组合进行成果固化。
征集领域
(一)科技研发:AI for Science、智能实验、研发知识图谱、科研数据分析等。
(二)产业转型:智能制造、质量检测、预测性维护、柔性生产、供应链优化等。
(三)消费提质:智能零售、个性化推荐、消费体验升级、文旅融合等。
(四)民生服务: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社区治理等。
(五)社会治理:城市运行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等。
申报程序
- 项目申报:企业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26日—9月8日;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盖章后上传,同时提交1套完整书面材料至属地经信部门;
- 项目初审:区(县、市)经信部门须在2026年9月11日前完成初审,线上提交复核,并将纸质材料、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经信局;
- 项目评审: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并会同区(县、市)经信部门对拟入选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 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市财政局下拨资金。
通知原文(节选)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为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5〕35号)、《〈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操作指南(试行)》(甬制造业办〔2026〕4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宁波市人工智能标杆场景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采用人工智能技术或产品,在科技研发、产业转型、消费提质、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实施的应用场景。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为人工智能场景建设出资方,在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申报项目应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应为2025年1月1日后新建项目,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并运营;(三)申报项目须具有创新性、行业示范性和可复制可推广性,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联系人:宁波市经信局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推进处 华老师、张老师;电话:89292071;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87900574。
来源: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宁波市人工智能标杆场景项目申报的通知》(2026年8月25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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