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2026 年度浙江省建设厅建筑工程科创中心申报启动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文号:浙建设函〔2026〕206 号 | 发布:2026-09-04 | 原文:https://jst.zj.gov.cn/col/col1229159347/art/2026/art_a4d6492f9d89479896fd0f0078a8a68c.html
浙江省建设厅建筑工程科创中心申报

核心要点速览

往年成功案例(2026 年首批 · 浙建设发〔2026〕66 号)

智能建造工程技术科创中心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浙江大学、浙江建投智能建造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群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共同组建。
来源:浙建集团公众号 / 浙江省建设厅 浙建设发〔2026〕66 号 | 查看原文
城市地下生命线安全工程技术科创中心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参与。
来源:浙江省建设厅 浙建设发〔2026〕66 号 | 查看原文
旧改好房子技术与应用科创中心
浙江浙建产投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浙建好房子装饰科技有限公司牵头,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科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参与。
来源:浙江省建设厅 浙建设发〔2026〕66 号 | 查看原文
适老化无障碍环境应用技术科创中心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广宇安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与。
来源:浙江省建设厅 浙建设发〔2026〕66 号 | 查看原文
绿色低碳建筑营造科创中心
浙江大学、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大精创建筑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浙江华聪建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牵头,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与。
来源:浙江省建设厅 浙建设发〔2026〕66 号 | 查看原文
建筑全生命周期碳减排与核查技术科创中心
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云碳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省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行业协会共同组建。
来源:浙江省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行业协会 / 浙江省建设厅 浙建设发〔2026〕66 号 | 查看原文

通知原文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发展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建筑工程科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建设厅建筑工程科创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浙江省建设厅建筑工程科创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专业领域符合国家、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重点和中长期发展战略。

(三)在本领域内科研开发优势明显、代表性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学术水平国内领先;或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强。

(四)具有相应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有明确的科创中心负责人和首席专家。

(五)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场所、持续稳定的经费来源等保障条件。

(六)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产学研用融合运行机制。

(七)拥有国内领先、市场前景良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八)具有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技术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业绩及科技成果转化团队。

鼓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研院所、骨干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联合申报科创中心,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方式形成联合体。联合体需明确牵头单位,原则上数量不超过5家(含牵头单位)。本次申报坚持宁缺毋滥、优中选优原则,同一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原则上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项,同一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研究方向的科创中心。

二、申报方向

申报单位重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城市更新、智能建造、智慧治理、绿色低碳、新兴产业等科技创新方向(附件1),突出技术创新性、应用示范性和产业带动性。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省建设厅推荐,省建设厅直属单位、省部属高校、中央驻浙单位可直接向省建设厅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1.《浙江省建设厅建筑工程科创中心申报书》(附件2);

2.《浙江省建设厅建筑工程科创中心申报登记表》(附件3)。

请于2026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建设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厅科技设计处,联系人:王轶丹,联系电话:0571-81050934,电子邮箱:zjjstsjc@126.com。

附件:1.浙江省建设厅建筑工程科创中心主要研究方向.doc
2.浙江省建设厅建筑工程科创中心申报书.doc
3.浙江省建设厅建筑工程科创中心申报登记表.xls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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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FAQ)

Q:谁能申报 2026 年浙江省建设厅建筑工程科创中心?
A:浙江省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骨干企事业单位、高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均可申报,鼓励牵头 + 成员 ≤ 5 家组建创新联合体。
Q:申报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A: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同步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0 日。逾期省建设厅科技设计处不再受理。
Q:资助与奖励是多少?
A:科创中心本身为资质荣誉,建设期 2 年内鼓励申报浙江省建设科研项目,成效显著的按程序推荐浙江省“尖兵”“领雁”攻关项目,并优先推荐浙江省建设科技奖。
Q:怎么申报?
A:申报单位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省建设厅推荐;省建设厅直属单位、省部属高校、中央驻浙单位可直接向省建设厅申报。
Q:征集哪些方向?
A:重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六大科技创新方向:人工智能、城市更新、智能建造、智慧治理、绿色低碳、新兴产业(详见附件 1)。
Q:往年有哪些成功案例?
A:2026 年 4 月 30 日省建设厅公布首批建筑工程科创中心名单(浙建设发〔2026〕66 号),浙建集团牵头 2 家 + 参与共建 4 家共 6 家入选,覆盖智能建造、城市生命线、旧改好房子、适老化、绿色低碳、全生命周期碳减排等方向。
Q:汇和信能提供什么服务?
A:建筑领域专利快速预审与布局、联合体知产权属设计、研发费用归集、科技领军人才与首席专家匹配、智能建造与绿色低碳知产挖掘、建设期 2 年成果转化托管等全流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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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领域专利快速预审与布局:围绕人工智能、智能建造、绿色低碳、城市更新、智慧治理、新兴产业六大方向,提前进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布局,为科创中心知识产权指标夯实基础。

联合体知识产权权属设计:为牵头单位 + 成员 ≤ 5 家的创新联合体梳理各方知产权属、共有协议、首席专家成果归属,规避共建摩擦。

研发费用归集与项目佐证:按管理办法要求归集近三年研发投入、人员、设备、成果,配合提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证明。

科技领军人才与首席专家匹配:协助对接高校院所院士、首席专家,为科创中心负责人与首席专家提供知识产权成果背书。

智能建造/绿色低碳知产挖掘:针对人工智能 + 建筑业深度融合、装配式建筑、低碳建材、城市生命线安全等新质生产力方向做高价值专利挖掘。

建设期 2 年成果转化托管:科创中心建设期为 2 年,托管期内协助标准编制、推广目录申报、尖兵/领雁项目推荐等成果转化通道。

邮箱:zhuyueying@huichengip.net | 网址:www.zhihang.vip | 电话:137 5826 7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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